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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批评
2008-09-10 作者:顺子

    春秋时代,鲁国有这样一条法规:凡是鲁国人到其他国家去旅行,看到有鲁国人在那里沦为奴隶,可以自己垫钱先把其先赎回来,带回鲁国后可以到官府去报销。官府用国库的钱支付赎金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孔子有个学生到国外去,恰好碰到有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就掏钱赎回了他。但回国后他没有张扬,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垫付的赎金。

    那个被赎回来的人把情况讲给众人听,人们都称赞这个学生仗义,人格高尚。一时间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作美谈。

    孔子知道后,不仅没有表扬这个学生,还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责怪他犯了一个有违社会大道的错误,因为他只顾自己的小义而不顾社会的大道。

    孔子说:“由于这个学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赎金而被人们称赞为品格高尚,那么其他的人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就要对是否垫钱把他赎出来产生犹豫。因为垫钱把他赎出来再去报销,人们就会说他不够不仗义,也很不不高尚。但如果不去报销的话,自己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于是,许多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假装没看见。从客观上讲,这个学生的行为妨碍了更多在国外做奴隶的鲁国人被赎回来。”

    两千五百年前的孔子,不愧为一代先贤,他能够透过看似高尚的现象看到深远的负面影响,从一片叫好声中看到隐藏的危害,并直言不讳地说出来,让这种危害尽快地消除。

    有时侯看问题不能局限一时一事,必须考虑它会对未来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摘自《幸福生活》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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