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短信敲诈老板 |
| 2008-06-12
作者:李鸿光 |
在上海某超市打工的云南籍员工向某,为赚钱竟发短信敲诈自己公司老板20万元。然而钞票还未落袋,却把自己送上了刑事被告席。
现年25岁的向某在超市担任理货员,用其哥哥离沪时留给他的手机,连续7次给超市老板发短信,要求老板将20万元现钞,打进他提供的邮政卡账户,甚至还威胁“15天还没有到账的话,受罪的是你的家人。”
收到短信的超市老板及时向警方报案,并做好家属的安排。事后一些熟悉员工指认出向某的手机,遂案发。日前,上海静安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向某有期徒刑2年半。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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