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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摄影师诈骗
2008-06-12 作者:黄懿清

    2005年9月至2007年11月间,无业人员黄某冒充“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影师,以帮助他人寻找工作、联系生意、安排孩子入学等为幌子,并称需要请客送礼、办手续,先后在公共场所搭识并诈骗12名被害人,骗得现金4450元及一枚纯银“邓小平诞辰纪念章”。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黄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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