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矛盾断送半世纪亲情 |
| 2008-06-26
作者:杨克元 |
半个世纪来生活在一起的一对养母女,终因矛盾不断升级而亲情濒临崩溃。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解除78岁陈老太与54岁童小小(化名)的收养关系。
老太收养3岁侄女
上世纪60年代时,陈老太收养了只有3岁的侄女童小小。陈老太虽然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但视童小小为亲生直至抚养成人。侄女也一直将陈老太看作亲生母亲。但随着在共同生活中矛盾的积累,母女间的亲情产生危机。1998年起,陈老太认为童小小对自己有虐待行为,走上法庭,要求解除与童小小的收养关系。
老太诉说遭到虐待
陈老太诉称,由于房屋拆迁的原因,1998年下半年开始,陈老太与童小小一家三口住到了一起,致逐渐产生矛盾,自己经常遭到童小小夫妇的打骂。特别是在2000年时的一天,陈老太在洗澡时,童小小丈夫恶意将热水器关闭,询问时还遭到毒打。童小小见此情景,非但不劝阻,反而不闻不问。老太认为,养女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母女之间的感情。之后双方的感情进一步恶化。童小小作为养女,不仅不尽到孝道,反而对老人进行言语刺激,让自己感到心寒。
辩称孝心依旧
童小小则辩称,自己对陈老太的养育之恩是不会忘记的。1998年房屋动迁后居住在一起,期间还为母亲购买了空调,尽到了一片孝心。父亲去世后,陈老太提出分开吃饭,自己也表示同意。但这之后,陈老太脾气开始变坏,自己从未打过陈老太。童小小认为,与陈老太一起构成了一个和睦家庭,现陈老太年事已高,身体多病,今后生活中更需家人照顾。自己作为子女,一定会将其照顾好,并负责到底以报答陈老太的养育之恩,让母亲生活得开心顺心,安享晚年。庭审时,童小小再次表示愿意继续照顾陈老太,但遭到陈老太拒绝。
解除关系有利老人
法院认为,童小小自小由陈老太夫妇领养并长期由陈老太夫妇抚养,虽双方未办理收养登记,但双方之间已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虽然童小小表示对陈老太一直照顾很好,并表示今后还要继续照顾以报答养育之恩,但童小小的愿望遭到了陈老太的拒绝,由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很深,如强行要求双方继续共同生活,势必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也不利于陈老太今后的生活。而作为童小小虽有继续赡养陈老太的愿望,但也应该尊重陈老太的意愿,使陈老太能安享晚年。现陈老太提出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对此应予准许。
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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