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股歌”版权归谁 |
| 2008-08-27
作者:璞萱 |
去年红遍全国的“第一股歌”《死了都不卖》因版权分歧,创作者和演唱者对簿公堂。到底谁才是该歌真正作者,谁才拥有著作权?
“第一股歌”瞬间走红
今年33岁的龚凯杰是个歌曲填词爱好者,2007年4月他有感于自己的炒股经历和当时火爆的股市,根据《死了都要爱》的曲调重新填写了《死了都不卖》歌词,发表于Loveinhere.com 网上,署名“凯哥”,即龚凯杰本人。
5月6日,龚凯杰找到王蓓唱此歌曲,该歌在网上迅速窜红。6月初,龚凯杰作为词作者、王蓓作为演唱者接受了部分媒体节目访谈。
后王蓓与泛亚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将《死了都不卖》歌词许可泛亚公司使用。
2007年5月,王蓓修改了部分歌词,并署名“作词:王蓓”,将《死了都不卖》在泛亚公司网站上传播。
据新华网报道,《死了都不卖》进入谷歌“年度中国热榜”和百度2007搜索风云榜“十大上升最快”的第四位。龚版《死了都不卖》和王版《死了都不卖》的歌词内容均为炒股,只有23个字不同。
2008年5月19日,龚凯杰将泛亚公司、王蓓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在《解放日报》、《浙江日报》、新浪网及自己的官方网站刊登赔礼道歉公告,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6万元。
谁享有第一著作权
泛亚公司辩称,其在网站上使用《死了都不卖》歌曲是经过词权利人即王蓓和曲权利人滚石唱片公司许可的,不构成侵权。
泛亚公司强调,《死了都不卖》的走红是因为原歌曲的优美旋律和原歌手的名气,加上股市火爆及歌手王蓓用特别的声音所作的成功演绎,并不仅仅因为龚凯杰改词的成功。而且泛亚公司在网上的传播都是免费传播,并没有从中获利。
王蓓则认为,《死了都不卖》的歌词抄袭了《死了都要爱》的歌词,只是将内容由爱情改为股票,龚凯杰的歌曲本身就是“侵权作品”,自己和龚凯杰都不享有著作权。
“龚版、王版”谁是独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龚版《死了都不卖》歌词最早于网上发表时的署名即为原告龚凯杰,被告王蓓虽辩称其参与了创作,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述与自己在法庭上的辩称也明显不符,故法院确认龚凯杰是龚版《死了都不卖》歌词的作者。
其次,《著作权法》中称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法院认为,独创并不是首创,独创既可以是从无到有地、独立地创作一个作品,也可以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创作,但发挥了智力创造性,使之与原作品之间存在客观上容易识别的差异,构成新的作品。龚根据自己的炒股经历和对股票市场的认识而作的歌词,与《死了都要爱》歌词相比,主题、内容都不同,文字表达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客观上足以识别为一个新的文字作品,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达到的独创性要求,故龚对此享有著作权。
而王版的《死了都不卖》歌词与龚版歌词的主题和内容都相同,只在个别词句上稍作修改,在文字表达上的差别极其细微,是对原告龚凯杰作品的抄袭,不构成新的作品。
演唱者、网站停止侵权
最后,法院认为,被告王蓓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抄袭原告的歌词许可被告泛亚公司使用,泛亚公司在先是应知而后明知王蓓并非歌词作者的情况下,在自己网站上对该作品组织演唱并通过互联网络传播,故两被告应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宣判,判决泛亚公司及王蓓停止侵权、并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www.5fad.com 首页刊登书面道歉启事,同时共同赔偿原告龚凯杰各项经济损失2万7千余元。
璞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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