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鉴错胎儿性别为由 绑架人质获刑 |
| 2010-02-10
作者:璞萱 |
以鉴定胎儿性别出错为由绑架人质,向被害人家属索财。近日,姜振伟、瓮振亮被浦东新区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和5年,各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万元和8千元。
2009年5月16日下午,河南来沪人员姜振伟纠集老乡瓮振亮等来到浦东新区航头镇谷某夫妇开设的无证诊所,以该夫妇对其亲戚鉴定胎儿性别出错为由,强行将独自在家的张某带离现场控制,并以张某为人质通过电话逼迫其丈夫谷某汇款4万元,但未果。两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勒索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强行劫持他人置于控制之下作为人质,进行威胁勒索钱财,又以人质向他人强索钱财,均已构成绑架罪。 璞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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