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年受理第一案,赵一曼孙女讨祖母人格权 |
| 2010-02-24
作者:李鸿光 |
虎年第一个工作日,来自四川成都的陈红女士,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诉状,要求判令上海文汇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停止侵权;并在国家主要媒体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
陈红称自己系赵一曼烈士的孙女,持有国家民政部颁发的赵一曼同志在东北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并出具证明证实了赵一曼烈士于1928年5月在莫斯科与陈达帮同志结婚,后生子陈掖贤(乳名:宁儿),陈掖贤(已去世)是陈红的生父,陈达帮同志是陈红的祖父。
陈红诉称,2009年7月文汇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石耿立著《遮蔽与记忆》一书,其中包含《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该文以历史散文的形式记述;抗日民族英雄赵一曼在对日作战中负伤被俘、遭受刑讯、直至牺牲的过程。在该文中,作者引用三份历史档案:伪《滨江省警务厅关于赵一曼的情况报告》;伪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法医股《关于赵一曼女士伤检诊断报告》;伪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暨特务科《关于审讯赵一曼女士效果的报告》,其中,赵一曼烈士遭受日本宪兵和特务实施“电刑”刑讯过程,该书尤为详细的记载赵一曼烈士遭受“电刑”之后,身体各器官,尤其是性部位:乳头、乳房、会阴和阴道等处的生理反应,其记述之细和详尽,有如生理解剖和医学实验报告!其情其景“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2009年8月,新浪、网易、中华网均转载了该篇文章。标题分别为《当年伤检报告透露赵一曼如何被折磨致死》等。陈红自己就《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中引用的三份历史档案,向长期宣传赵一曼烈士的党史研究部门和党史专家求证,结论均为:至今尚未发现上述三份历史档案的存在。
陈红以为《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已被国内外众多媒体,以不同方式转载、传播,所引用的三份所谓的“历史档案”及其记述的电刑内容,毫无事实依据。陈红还说赵一曼烈士即使是一位普通的逝者,也应该享有人格尊严,而涉案诸被告创作或传播严重失实的,且对英烈受刑之后的性器官进行大量、详尽文字描述,显然没有给赵一曼烈士以最起码的人格尊重。原告陈红在递交诉状中,还向法院递交了由东北烈士纪念馆出具的“赵一曼生平简介”。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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